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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orLame:好,壞
小工留學地美國
美國年輕人常在口語中用到一些『通感』的方法。比如sweet,除了可以表示口感甘甜,也可以說sweetgirl——甜姐兒。但到美國之後纔發現不僅可以用這個詞來誇贊女孩子,對於其他好東西也是通用的。比如世博開幕式的時候,有一個美國同學來我家看焰火——我家就住浦東,二十樓,看焰火視角絕對VIP。當時那美國妞就樂翻了,手舞足蹈地大喊:『We got a good spot and had the sweetest view of the fireworks。』意思就是說『我們的視角絕佳,焰火勝景盡收眼底。』在俚語裡,sweet的反義詞是lame:糟糕的、『差勁的』,可以用來形容各種令人生厭的情況。比如在美國念書的時候,多數課程都還是挺有意思的,但也有個別老師的課實在是枯燥乏味,還要求出勤率。遇上這種課,大家通常會抱怨:The class is so『lame! Iwant to swith classes!』:『這課真是太糟糕了,我要換班!』在美國大學裡,課程通常可以試聽。在試聽了兩周後,學生決定自己是否要選這門課。試聽時不喜歡,可以自由選擇其他班級。但如果已經選定了課程,要換,就要遞交申請了。所以老師通常會在最初兩節課使出渾身解數留住學生。當然,也有開頭平平無奇,越聽到後來,越有收獲的。
Bloody:該死的
MK留學地美國
剛去美國的時候對俚語不大熟悉吧,常被同學的口語嚇一跳。比如『bloody』這個詞吧,意思是『鮮血淋淋的、血腥的』。在國內第一次對這個詞有直觀的感受是在酒吧,Bloody Mary。關於這款雞尾酒的來歷有兩種說法,一種認為是來自屠戮異己的瑪麗一世,一種認為是來自一種歐美通靈游戲。但這款雞尾酒卻是用番茄汁和酒調制的,喝起來一點也不血腥。到美國之後,有一次聽到兩個人吵架,其中一個吼了一句:『Get out of here!I don't want your bloody money。』前一句毋庸置疑,後一句就讓我浮想聯翩了。『bloody money』天哪,這難道是說對方的錢來路不正?翻譯成中文,這不就是『沾滿鮮血的錢』麼!在美國的某些州,是可以合法持有槍支的——雖然真的有槍的人並不多,有些生活在偏遠地區的人家裡會有一支獵槍——防熊的。有一段時間校園槍擊案層出不窮,搞的人心惶惶。難道這個『bloody money』是持械打劫來的?想想也不對,老美不至於把這些掛嘴上說吧。後來問了旁邊的同學,纔知道這裡的『bloody』意思是『該死的』,這是個語氣非常強烈的詞。類似的說法比如『I hate these bloody people!』意思是『我恨這些該死的家伙!』而非『我恨這些血淋淋的家伙!』美國人常用於表示厭惡的詞還有f*ck,相當於國內的『三字經』啦。
I got the short end of the stick我吃虧了
秋秋留學地美國
英語中有很多俚語,是從一些行為中演繹出來的。比如吃虧的說法。有一次大伙AA制出去,最後帳有點沒算清。我同屋的美國人回來之後念叨良久,蹦出一句:『I felt like we were getting the short end of the stick。』我一開始沒聽明白:『我們拿到了棍子的短頭?』本著內事問百度,外事問谷歌的原則,我google了一下。原來這句話的英文正解是:『to feel that you are being treated particularly badly in comparison with other people; to suffer the bad effects of a situation。』即『覺得與他人相比,你受到了特別不好的待遇;遭受一種壞的情形的影響。』據說,這種表達方式來源於拔河比賽,輸的一方手裡握著繩子短的一頭。而習語後半部分的stick是隨著時間的演變加上去的。而更加常用的說法是『get the short end』。在中文中,長-短、盈-虧相對,不知道英文中『佔便宜』的說法會不會是『get the long end』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