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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北京市委托專業統計機構,深入到1.05萬戶學生家庭,針對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等20多個方面開展社會調查,並將報告反饋到區縣。原來,這是北京市完善督導機制采取的多項舉措之一。
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線聯平認為,當前在學校教育質量教育督導評價中,明顯存在著與關注人的發展、提昇教育質量的要求不相適應的突出問題。比如,國家沒有統一的學校教育質量督導評價方案,對學校教育質量的內涵界定不清晰;評價學校教育質量的科學標准或指標體系尚未構建;科學有效的學校教育質量督導評價工作機制、工作方式等也都有待進一步完善。同時,社會和學校多年來形成的以單純的昇學率來評價一所學校的教育質量,以考試分數的評價來替代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等觀念和方法還比較普遍。
據了解,北京市近年來加大了對教育督導體系的建設和完善,以適應教育發展改革和國際化大都市建設的目標。以1997年正式頒布實施普通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為標志,北京市對學校教育質量的督導評價進入到系統化、制度化的發展階段。2008年,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第二次修訂學校教育質量督導評價指標,圍繞新的指標體系和工作方案,采取了一系列工作舉措;形成每隔3年至4年完成一輪對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的素質教育實施狀況的綜合督導評價制度;委托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北京師范大學等研究機構,開展學生素質評價等課題研究,制定指標體系,引進先進的評價技術。
此外,北京市還制定了對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的督導評價指標體系和工作方案,制定了民辦高等學校的督導檢查指標體系和工作方案,使學校督導評估領域從普通中小學拓展到學前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機構。如今,北京市已經初步構建起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教育督導評價工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