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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無論是學校布局調整、校園建設規劃均需向社會公示,征求學生、家長意見,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強制撤並學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均將結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初步完成區域內『十二五』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編制。
教育部要求各地根據學齡人口的分布狀況、未來發展趨勢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合理規劃中小學、幼兒園,方便就近入學入園。中小學、幼兒園與城鎮化同步規劃、同步建設,新建和擴建學校要優先安排到城鎮化進程和學齡人口增長較快的地區,基本消除城鎮學校的大班額現象,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教育部明確規定了學校的人數上限,普通高中原則上不超過3000人,初中和小學原則上不超過2000人,幼兒園原則上不超過360人。各地還需將民辦中小學的發展納入規劃布局,嚴格控制新增高等學校的設置。
學校在選址時,各地需對周邊交通、水源、電源、地質、環境、氣象等進行安全評測,嚴格按照建設標准、建築設計規范、抗震設防要求等規定建設校園,確保工程質量與校捨安全,把學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和最讓人民群眾放心的地方。學校建設嚴禁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嚴禁過度裝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負債建設,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控債務規模。
學校布局規劃、校園建設規劃和政府投資項目都要實行公示制度,撤並中小學需公開征求學區內學生、家長、教師的意見,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強行撤並學校。此外,教育部還鼓勵各地利用閑置校捨改擴建幼兒園,大力發展學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