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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教授的同樣是高中的學生,我所教學的高中共4個年級,上課的時候哪個年級的學生都有,都是有興趣學中文的。美國的學生喜歡有趣的課堂活動,喜歡做游戲和比賽。實際上課本只是作為教學的依照,很多活動和練習得靠老師自己設計和安排。
國內英語教學應試的成分較多,而美國的教學比較注重實際能力,沒有太多應試的內容。國內講課相對要輕松,就以課本為主,學生回家背單詞、做題來溫習鞏固,自覺性強;可是美國學生有很多課餘社團活動、體育比賽、家庭聚會,他們課餘用來學習的時間很少,所以老師一定要在課堂上組織各式各樣的活動,幫助學生強化語言知識,如詞匯、句型,每節課的知識點不多,但活動一定要有趣,還要達到效果。所以教師必須在課堂教學上動腦筋,想點子,具有挑戰型。
美國的學生十分依賴課堂的效率,對老師的教學方法很挑剔,如果老師教學方式死板,或哪個地方沒有讓學生滿意,學生可以進行投訴,無形中給教師帶來壓力。教師花心思備課,使得課堂內容變得活潑而豐富,有的老師組織學生辯論、演講,甚至講文化時還做當地的美食,上課一邊吃,一邊看學生錄的烹飪過程。學生也很大膽,有次一個學生把自行車弄到教室,帶著背包,原來是准備做一個旅游主題的展示。
談到學生對教學的監督,要強調的是學生很公平,他們會客觀地反映問題而不會無理取鬧;校方接到投訴會進行調查,不會一味地迎合學生。這裡其實對每個老師的工作都是一種很好的監督,只要老師用心做,學生們還是會公正公平,絕對不會私人打擊報復。在這裡彼此都能感受到誠意,不同文化的交融讓視野變得開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