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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教育部日前發文,決定今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資助普通高中貧困學生,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1500元。昨日,市教委總會計師鄧叡對此表示,待收到教育部正式文件,將進一步細化研究出臺相應的資助政策。
據了解,教育部、財政部近日共同發布《關於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的意見》,意見明確了三項主要內容:一是建立國家助學金制度。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財政部、教育部根據生源情況、平均生活費用等因素綜合確定各省資助面。其中:東部地區為10%、中部地區為20%、西部地區為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1500元,具體標准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000元至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至3檔。
二是建立學費減免等制度。普通高中要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三是鼓勵社會捐資助學。要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市教委總會計師鄧叡介紹,從去年秋季開始,我市出臺了對貧困高中學生的系列資助政策,我市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就讀普通高中免交學費,市財政按照平均每生每期1400元的標准撥款,為孩子們資助學費,每年實際資助了2800元。他稱,目前,市教委還未收到教育部就貧困高中生納入國家資助體系的文件通知,他表示,待收到正式文件後,市教委將進一步細化研究出臺相應的資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