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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多月前,經歷了3年鐵窗生活的長春人劉某出獄了,但他卻始終高興不起來。在吉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期間,為了賺取考籍分獲得減刑的機會,他於2007年花2000元報考了北京經濟管理函授學院學習,管教所承諾兩年之內成績下齊。可如今,劉某已經出獄,函授學院的考試卻還沒考完,分自然也沒用上,錢也要不回來了。
據了解,與劉某一起報考的犯人有50人,考試時間全部被延後,管教所方面承認自身有過錯,但該所教育科科長先是表示不會退錢,後又表示,於29日給劉某滿意答復。
服刑時函授為減刑
出獄了試還沒考完
劉某說,2007年3月份,他到吉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9月份,所裡領導稱北京經濟管理函授學院在招生,全所共有50個名額,14個科目共140分,兩年內成績下齊。而且,這些分數將作為考籍分,與犯人平時的勞動獎分不衝突,加在一起達到一定的分數後,犯人便可申請減刑。
『我是找了人纔報上名的』劉某說,雖然需要2000元錢,他還是讓家人托了關系,纔搶到了一個名額。
令劉某想不到的是,書本發下來後,考試的事兒卻沒了消息,管教所兩年之內下成績的承諾並沒有兌現。劉某說,2010年1月份,他已經賺夠減刑的分數了,函授學院部分科目的試卷纔下來。一氣之下,他沒有答題和上交考卷,並將考卷帶到獄外。
50名犯人受影響
管教所就是不返錢
劉某稱,報考的50人考試全部被延後,但由於刑期長短不一,大家受到的損失也不同。截至目前,14個科目只考了4科,大家都統一被加了20分的考籍分。劉某認為,考試時間被延誤,管教所沒有遵守兩年內下成績的承諾,管教所應該對此有所解釋。
昨日11時,在記者面前,劉某撥打了吉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於所長的電話。於所長表示,此事由另一名王姓的副所長負責。而王副所長在電話中卻說,這件事挺復雜,有些科目考完了,有些科目還沒考,他與管教所教育科的科長宋世朋商量過,他建議這個事先放著,他們再研究研究。
隨後,劉某又撥打了教育科科長宋世朋的電話,宋世朋承認劉某所述報考函授學院時,管教所方面承諾過兩年之內將成績下齊,而且2010年纔開始考試的事情也屬實,但管教所不會給劉某返錢。他說,劉某上學出於自願,2000元學費也由北京經濟管理函授學院收取,管教所確實存在過錯,但由於一些事故,沒定期舉行考試,現在正在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