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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河北教育考試院了解到,2011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將於2010年12月10日開始。其中理論課程網上報名、網上支付時間為2010年12月10日-20日,每天8:00-22:00。實踐性環節課程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11月20日-27日,每天8:00-22:00。另外河北省考試院提醒廣大考生,為防止網絡擁堵,建議考生不要在最後二、三天報名,報考簡章以及考試課程與安排,考生可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查閱。
網上報名、支付注意事項據了解,我省201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支付,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報考費用既可通過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銀行業務自行支付,也可交由現場報名點,由其代為網上支付。對報考部門委托開考專業受限課程的考生,則必須到指定的報名點報名並支付報考費。另外,考生報名時,本人必須准確填寫報名信息,慎重選擇報考課程,並認真進行核實,確認無誤後再進行網上支付,一旦支付成功,所報信息就不再允許修改。新生或者無圖像信息的在籍考生可以按要求從網上上傳照片(此照片將用於畢業證上),也可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所選報名點進行現場照相,否則不得參加當次考試,報考費不退。
必須一人一准考證號 通知單可自行下載打印另據了解,我省自學考試成績按課程管理,一個考生只能擁有一個准考證號,《准考證》全省通用。對持多個准考證號的考生,需盡快到所在市自考辦將多個准考證號合並到各項信息完整的一個准考證號上,其它准考證號一律注銷。考生持有多個准考證號會影響報考、免考和畢業申請。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內通過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或下載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試通知單》。也可在考前一周內到報名點領取《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試通知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試通知單》不作為入場的憑證),但考生須熟記自己的考試時間、地點、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誤考試。
自考生享有考前帶薪5—10天復習假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86)冀政辦函字第186號文《轉發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於給參加自學考試考生復習假的意見>》,各機關、單位對持有當次《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試通知單》的考生,應給予考前復習假5—10天,不扣工資,不影響評獎。
畢業生工資待遇不低於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
關於自學考試畢業生的使用與待遇,應按照國務院國發〔1988〕15號文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七章的規定執行。其中,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於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應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