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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馬女士(化名)的女兒就讀於天津城市職業學院,今年昇入大二年級了。女兒和同學閑聊中發現,她和小楊(化名)同是低保家庭子女,但學校頒發的貧困助學金卻相差1400元之多。學校沒有明確公布助學基金的發放標准,馬女士希望能夠網上幫辦欄目能夠幫她核實,是否助學金有不能等級劃分,還是她受到了『因人而異』的待遇。
幫辦員首先向民政局低保諮詢部門打電話了解到,目前天津市低保政策規定,符合低保條件的市內六區困難家庭申請後,享受低保政策每人每月450元,城鄉居民每人每月250元。
天津市教育局資助中心的工作人員對於馬女士家庭的情況作出解釋。國家對困難學生資助金分一、二、三共三個等級,等級評定由學校根據所有申請家庭進行評定審核決定。一等助學金每年補助2500元、二等每年1800元、三等每年1200元。
貧困家庭的學生如果希望享受助學金,需要向學校申報,再由學校自行進行評審。評定標准首要前提就是低保戶家庭子女,再根據貧困程度不同來評審。
由於各個學校的情況都有所不同,所以教育局並沒有對學校做出硬性標准評定學生貧困等級,只能通過學校根據自身不同情況評審。
馬女士的女兒享受的是助學金政策,天津市對於低保家庭還有各種不同形式的照顧政策。
天津市民政部門在今年7月份公布,天津市調整社會救助標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430元調整為450元。這次調整從2010年4月1日起執行。與此同時,天津市也調整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聯動機制補助范圍。由此,享受城市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聯動機制補助的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530元調整為低於550元。
此外,天津市還調整了特困救助范圍和標准,城市特困救助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431元至530元調整為451元至55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130元調整為135元;農村特困救助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231元至280元調整為251元至30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65元調整為75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的低收入家庭成員,還能夠同時享受到冬季采暖費用的補助、住房的補助,子女減免學雜費的補助以及醫療救助等。
城市低保的條件:凡持有非農業戶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達不到117元的城市困難居民,不論其年齡、職業、健康狀況、住所、單位性質如何,都應納入城市低保范圍。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非生活、上學、工作等必須的原因,辦入本旗縣市非農業戶口不滿五年的;
?家中有固定電話,且月話費超過40元的;
?擁有汽車、非營運摩托車、貴重手飾、移動電話、空調、電腦等高檔消費品及飼養觀賞寵物的;
?家庭月電費支出超過30元的;
?進行餐飲、娛樂等高消費活動的;
?因家庭成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造成生活困難的;
?人均私有住房面積(建築面積)超過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員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難的除外);
?新建住房、購買商品房或高標准裝修現有住房的;
?有出租營業性門點的;
?因吸毒、賭博等違法行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的;
?出資安排子女借讀、擇校就讀的;
?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不配合社區居委會、辦事處及審批機關調查核實的;
?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人員,無正當理由兩次拒絕就業介紹或不參加社區公益性勞動的;
?經查三個月不領取低保金的;
?存款數量無法明確、隱性收入無法核實,盡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准,但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於當地低保標准的,經街道或社區評議委員會表決不應納入的;
?有購買股票或其它投資行為的;
?有多名法定贍養人,且法定贍養人中有一戶有贍養能力的;
?有法定撫養、扶養人且法定撫養人和扶養人有撫養、扶養能力的;
?人戶分離的人員,享受戶籍所在地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仍在本旗縣以外居住的;
?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申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辦事程序: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居委會接到申請後入戶調查訪問→符合申請條件的填寫申報表→居委會核查並組織審批材料進行社區評議→審批前公示接受公眾監督→將審批材料送街道辦事處審核→經街道辦事處審核合格後報送區民政局進行聯合審批→審批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銀行開戶實行最低生活保障金發放→按低保政策與居委會簽訂社區管理協議→由居委會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