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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就業壓力明顯加大。為了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三亞市日前出臺了《大中專畢業生在三亞落戶暫行規定》。
《規定》明確,大中專畢業生在三亞的落戶認可手續由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辦理。屬三亞籍生源,在省內大中專院校就讀的畢業生,可直接持畢業證、海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介紹證和戶口遷移證,到該局辦理落戶認可手續。在省外大中專院校就讀的畢業生,需持就業報到證到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換取就業介紹信,憑此介紹信、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到三亞市人社局辦理落戶認可手續。
經海南省或三亞市組織、人社部門招錄到三亞市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非三亞籍生源的畢業生,可憑錄用通知、就業介紹信和戶口遷移證到三亞市人社局辦理落戶認可手續。
到三亞市轄區內企業就業的非三亞籍生源的應屆專科以上畢業生,可憑與企業簽訂的《就業協議書》、畢業證、就業介紹信和戶口遷移證到三亞市人社局辦理落戶認可手續。
在三亞市轄區內非國有企業就業的非三亞籍生源畢業生在辦理落戶認可手續前,應先在三亞市人社局下轄的市人力資源開發局辦理手續並托管其人事檔案。
同時,三亞市公安局在市人社局開設集體戶。對已在市人社局辦理落戶認可手續的非三亞籍生源畢業生,可安排在該集體戶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