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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公務員招錄創舉中最大的亮點,無疑是『農民工等可報考公務員』。輿論普遍認為,這一打破身份歧視的探索不但有利於推動公正平等,而且也將在全社會營造出一種不唯學歷、不唯身份的氛圍——眼下看來,其政策意義顯然遠遠超過實踐意義。
『農民工可以報考公務員』與『農民工能夠報考公務員』,是兩個性質不同的命題。前者是身份問題,後者是能力問題。從表面看,農民工棄考是因為政策出臺太突然、補習文化知識和應試技能一時來不及,抑或因為政策對『優秀農民工』的界定缺乏技術性標准——但實際上,背後的悖論遠非表象上那麼簡單。
初衷良善的『農民工可以報考公務員』,直指社會公平,意在成全底層群體向上流動的夢想。但什麼語境下農民工纔可以報考公務員?最起碼要具備公平博弈的能力。早在10月23日,國內多家媒體就發出『國考報名超百萬人』的消息,並出現『四千人爭一職位』的慘烈競爭。報考是有成本的,即便是博彩,也得考慮一下微小的獲勝概率,『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不符合理性經濟人的行為選擇。那要讓農民工『報』得起來,起碼得保證其綜合素質不能與這『百萬大軍』差距過大。於是,一系列悖論就出現了——如果不提高農民工的素養,『報考』利好就成了玻璃天花板;或者為了農民工而刻意降低公務員錄用標准,則無益於增進公共利益、提昇公共服務水平;設若農民工也有應屆生群體一樣的水平,那他們又何苦繼續掙紮在農民工的崗位上呢?就算農民工崗位光芒四射——既然這個崗位能為勞動者贏得尊嚴和榮光,乾嗎又要千辛萬苦地往一個公共服務性的崗位上去『跳龍門』呢?……
一個社會的序列結構上,總有參差多態的身份差異、職位差異、權利差異等。公民社會的進步,首先在於坦承這種差異,然而,如何彌合這種差異甚至是斷裂,不僅是一門應時的技術,更關乎善政的藝術。『國考』向農民工等群體敞開大門,毋庸諱言是很大的進步——但對於農民工群體而言,兌現其自由權益、尊重其身份地位,其實遠比賦予其公務員身份更迫在眉睫。說得更直白一點,如果農民工的處境不能水漲船高,即便出一批『農民工公務員』,也只是口惠而實不至:一者,不可能所有農民工都去做公務員,以此為跳板來扭轉並改變自己的命運;二者,那些考上公務員的農民工,身份屬性自然慢慢就會異化,不復有農民工的身份意義——在這個問題上,不能適用『先富帶後富』的邏輯。
如果公務員只是『公務員』而已,如果農民工也真是一種『光榮的職業』——誰敞開懷抱容納誰,何至於令公眾如此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