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報考科類分為文史、藝術文、體育、理工、藝術理、高職對口等六類。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報其中一類,報考藝術文的考生考試科目與文史類相同,報考體育或藝術理的考生考試科目與理工類相同。
報考藝術文、藝術理、普通體育的考生,取得相應合格資格後,還必須持專業合格證或有關證明材料於2011年4月25日前到報名點進行科類確認,凡沒有按規定時間確認科類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原報考資格,考試和錄取時將按照普通文史或理工類考生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