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最低工資標准調漲年,國民收入分配改革呼之欲出。無論是工資增長與CPI掛鉤、工資倍增計劃,還是工資協商制度,都足夠給人以期待。且拋開操作細節上的瑕疵不說,不管是漲工資,還是加大普通民眾就工資增長方面的話語權,總歸都是為普通公眾謀福利的好事。或也是為了在工資改革上『與民同樂』,公務員工資改革近日也是消息頻出。
記者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知情人士處獲悉,該部正在組織研究、擬訂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方案和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其中前者主要包括公務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的完善、建立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對基層低收入公務員群體增加激勵措施等。研究員劉軍勝介紹,一般而言,縣級及縣級以下鄉鎮公務員,其工資收入水平較省市一級公務員存在一定差別。(11月10日《中國日報》)
放置在全民收入分配改革的語境中,公務員工資也順應潮流進行改革,從清理事業單位津補貼,化解事業單位工資發放亂象這些改革點來看,當然也都是順應民意的好事。但一提到公務員工資改革,看到『增加激勵措施』、『收入與GDP匹配』等字眼,人們就開始陷入某種焦慮:這會否又是新一輪公務員加薪潮呢?
這倒不是人們犯紅眼病,畢竟,作為國民的一分子,在國民收入分配改革進行得如火如荼之季,公務員當然也有權在市場經濟中共享國民收入分配的紅利。但從過往公務員工資改革的軌跡來看,公務員工資多年來『只增不降』、『旱澇保收』的僵化;在福利分房等方面過多佔用社會公共資源,享受超國民福利待遇;公務員退休工資與普通企業員工退休工資多年來實行的『雙軌制』,都足以構成人們對公務員工資改革的擔懮。
而要破解這種擔懮,首先就需破除公務員自身在改革上的壟斷話語加大普通公眾在此次工資改革中的話語權。作為改革的對象,無論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人員,他們無疑都是此次改革的主導者,倘若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就難免出現可能摻雜其中的自利趨向,這就呼吁整個改革必須放置在一個開放的環境中,來進行論證和討論。
拿改革中摒棄『以官定薪』這一點來說,建立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拋棄過往那種『單純以官銜定薪酬』的僵化模式,這有利於激勵公務員內部的非官職專業人員,一定程度調節內部的薪酬差距。但在具體實施辦法上,則提出『參照企業同類崗位的市場定價來為公務員定薪』。公務員工資與企業接軌,破除僵化的薪酬機制,這當然是好事。可倘若定薪時參照的是企業的高工資,當企業職工工資隨效益變化動態增減時,公務員工資卻依然『巋然不動』,這又怎能破解改革變身漲薪的擔懮呢?
無論是摒棄『以官定薪』,工資與企業、市場接軌,還是激勵基層低收入公務員。收入與GDP掛鉤,公務員工資改革都需放置在國民收入分配改革的整體體系中,進行考慮和論證。既然職工工資隨效益變化能增能減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既然國民在收入分配改革中既可能分享紅利,也必須承擔市場變化風險,那麼公務員工資與企業、社會的掛鉤,是否也應該實現一種動態增減,而不是陷入過往『只增不減』的窠臼呢?
在全民收入分配改革的語境中,公務員的薪資固然需要調整,但我們更希望,這種改革能放置在一個開放的公共論證環境中,能夠放置在整體國民收入分配改革的體系下,而不是在單兵突進的封閉體系中,成為某種漲薪的狂歡。也只有這樣,整個改革纔能體現全民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也更符合現代公共行政治理的倫理,而這,不也正是此次國民收入分配改革的價值旨歸所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