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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學校教學質量高低由誰評價,怎樣評價纔能是客觀公正的,歷來是一個難題。河北省最近出臺『河北高校教學質量問卷調查制度』,對破解這一難題作了有益嘗試。調查結果可以使學校教學質量的高低一目了然。
該制度由學生、教師、學校管理人員分別從各自的角度對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評價,然後進行統計與公示。學生評價內容包括教師、教學設施、教學管理和學生的課外活動、實踐活動、學校文化等。教師評價內容包括辦學理念、硬件設施、教學管理、教師培訓、學生素質能力、辦學特色等。管理人員評價內容包括人纔培養目標、教學設施、教學管理、校風、學生素質、辦學特色等。調查結果向社會公開,並為學校提高教學質量提供參考。
為了確保評價的客觀性,河北省規定,學生調查對象為畢業年級學生數的20%以上、教師和管理人員的15%以上。此項調查將作為一項制度定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