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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名畢業不久的大學生以及在校大學生,偽裝成專家、經理、股神,不停地給全國各地的股民打電話聯系,鼓吹自己可以透露內幕信息。結果,30多位股民上當,被卷走140萬元。
日前,江北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一年詐騙百多萬元 涉及全國17個省市江北區檢察院指控稱,2008年底至2009年9月期間,現年31歲的江蘇人李某出資,先後在江北區浩博天庭小區、江北區信一金典大廈等地租賃房屋,以所謂公司名義,先後糾集、招募劉某、雷某(均另案處理)及被告人汪某等25人,從事股票詐騙活動。
李某任命劉某為公司經理,雷某為財務主管,公司下設若乾業務組。業務員的職責就是撥打電話聯系全國各地的股民,鼓吹該公司正在注資操控股票,能提供股票交易內幕信息。信以為真的股民,於是往指定的賬戶上匯去了信息服務費、保證金等。
一旦受害人往賬戶裡打了錢,已經沒錢可榨的時候,這些業務員便會換電話號碼和辦公地點,虛構另外的公司繼續蒙人。據了解,他們用過的公司名稱包括恆豐、金源、遠點、天地、盛大投資公司等。
在將近一年時間內,這個團伙共詐騙30多位股民140餘萬元,受害人來自重慶以外的北京、上海、湖北、江蘇、黑龍江、新疆、雲南等17個省(市)。
廣西股民進連環套 先後被騙75萬餘元2009年7月,對證券有一定了解的郭某經李某邀約參與該詐騙集團後,負責分析股票行情,並將認為要上漲的股票信息提供給劉某,同時對客戶比較專業的問題進行解答,讓客戶相信該公司具有操控股票的能力。
在股民與業務員合作期間,各業務員又將受騙的股民以成為公司核心客戶等為名推薦給汪某等業務主任或其他業務員,由他們進一步給受騙股民洗腦,繼續騙取錢財。連環設套,讓同一個股民不斷受騙,越陷越深。
2009年4月,該團伙3名業務員先後以重慶金源投資有限公司名義,采用『向業務主任推薦』等手段,共騙取廣西桂林市永福縣胡某現金758800餘元。
26個被告人 21個是大學生由於不斷有人舉報,從2009年9月開始,這伙人陸續落網。
江北區法院審理查明,該詐騙團伙是以李某為組織者、領導者,劉某、雷某為骨乾成員,汪某等其餘人員為參與者的犯罪集團。在26個被告中,有21人是畢業不久的大學生或在校大學生。
法院認為,李某等26名被告人,以虛構的公司名稱,以收取股民信息服務費、保證金等名義,共同騙取股民現金達140餘萬元,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其中,被告人李某系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0萬元。
何某、段某等9名犯詐騙罪的被告人,由於參與詐騙的金額全額退賠,且是剛畢業不久或在校學生,主觀惡性不深,法官給了他們重新做人的機會,對其從輕處罰或免於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