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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學代課教師在其租住房內開辦『學生家庭作業輔導班』,為10名學生提供有償輔導,經查證屬實後被學校辭退。
某小學音樂教師因參與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和招生宣傳,其年度考核被認定為不合格,取消三年內評優、評先資格,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並在全區通報批評。
昨日, 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2010年1月至10月,市教育局共計受理各類師德問題舉報58起,涉及11個城區中小學校49所、市教育局直屬單位3個。對於經調查核實確有從事有償家教行為的7名教師,教育行政部門全部對照相關規定給予了嚴肅處理,其中,3人被通報批評,2人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1人停職反省,1人被學校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