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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近日盤點了『2010年雷人校規』,據不完全統計,共24條:從大學生上課須背書包,到刷卡排隊上自習;從不准看湖南衛視,到不許用MP3、MP4;從出校吃飯扣助學金並罰款,到買電腦須經父母同意且獲老師批准……
千萬別以為這些『校規』是針對小朋友的,其實大多出自高校校園,管理對象是已經成年的大學生。看似好笑,但如果往深裡一想,卻叫人笑不起來。
『雷人校規』之所以『雷』,一方面是反映了當今高校學子的眾生相。時代變化了,大學生的精神風貌也變化了,他們不再個個都是好學苦讀的精英,而不乏個性至上、我行我素的草根,尤其是隨著高校大擴招、學校多元化,校園之風可能已不如過去那般純朴清新。因此學校面臨著更加令人頭疼的管理問題,有時不得不采取非常規手段,其中一些手段就有點『雷』了。
『雷人校規』之所以『雷』,也在於人們不難看出,這些校規執行的效果很難達到預期。難道說大學生背上了書包就能用心上課,刷卡排隊就能認真自習了嗎?這恐怕只是一廂情願。教育管理者出臺校規,如果只是簡單地說『不』,用『這不准』『那不許』來一堵了之,並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學生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有時甚至會適得其反。
『因材施教』、『因勢利導』被證明是符合教育規律的。當學生群體的思想與行為發生變化,出現新的時代特征,這就需要教育管理者的思想與行為也與時俱進,以更加智慧的方式應需而變,尤其應該學會從學生的視角去思考和解決問題,不能拿出『家長制』的那種做派。對於高校而言,『管』與『教』的重心應該還是在『教』,根據不同生源、不同校情,制訂好相適應的教育策略,花大力氣切實提昇辦學質量和水平,遠比制訂『雷人校規』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