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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發生在河北大學導致學生一死一傷的『校園車禍』慘劇,曾在社會上引發關於高校校園該不該允許社會車輛和人員自由出入的思考。河北省日前出臺規定明確要求,未經允許,外來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學校。
針對校園安全管理問題,將於今年12月10日起正式施行的《河北省學校安全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學校應當對外來人員進出學校進行詢問、登記,未經允許,外來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學校。經允許進入學校的車輛,應當按規定的線路和速度行駛,並在指定地點停放。同時,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險品帶入學校。
在車輛安全管理方面,這一規定還要求,學校用於接送學生的車輛,應當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駕駛員應當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租用車輛接送教職工和學生的,應當選擇合法的車輛運輸經營單位,並與其簽訂安全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