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申論』一詞,源於何處,眾說紛紜。之前,有些參考書說是出自孔子之口,可一查《論語》之類與孔子相關的文本,均未見此詞,看來此說乃是方家杜撰。
『申』與『論』的組合,人們常引用《荀子》卷十六中的一句話加以說明:『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與共故,故明君臨之以勢,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論,禁之以刑。』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民眾容易用正道來統一,卻不可以和他們共同知道那緣由,所以英明的君主用權勢來統治他們,用正道來引導他們,用命令來告誡他們,用理論來曉喻他們,用刑法來禁止他們。而『申』與『論』成為一個詞,則是後來的事。現舉一例加以說明。《兩漢筆記》卷十中記載:『竇後誣殺二宋而廢太子,又欲專召外家而滅梁氏,其過惡昭昭,不足申論矣。』此句是說:東漢章帝時的竇太後殺了宋貴人後,又想召外戚滅梁貴人一家,他的罪惡大白於天下,就不用申明論述了。人們常用來解釋申論一詞的『申而論之』,語見《四庫全書》,現摘引兩處加以說明:
直以為文王後妃時所作,蓋本毛萇之義,可謂具有卓識。而未言三家之失於傳訛,茲故申而論之。——《四庫全書<御制讀史記儒林傳>》
恐後人之謬為比擬,是以申而論之。——《四庫全書<欽定日下舊聞考>卷八十》
這兩處文字均是《四庫全書》的編者對《詩經》版本以及注本評價的說明,本意是為程朱學說的統治地位尋求理論依據。其中『申』和『論』的含義與我們現在所用申論一詞的含義大體一致,就是通過對文本的說明、論述,使事理更加清楚明晰,從而讓人們作出正確的決策。
二、申論與策試現在許多人一提到申論,就會自然地想到中國封建社會中長期存在的一種人纔選拔考試形式——策試。其實,策試與我們今天公務員考試中的申論還是大有不同的。
策試作為一種考試形式,始於西漢初年。文帝時,詔命王公大臣舉薦應試者,讓應試者將自己的意見書於簡策之上,由皇帝親自批閱,決定是否被朝廷錄用。
策試主要有兩種:一是『對策』,即公開提問,當場應答;二是『射策』,密封若乾問題,抽簽作答。不論是對策,還是射策,都需要應試者根據預設的問題,在簡策上逐條作答,所以『策試』也稱『策問』、『對策』或『策論』。
策試作為一種考試形式一直延續到明清。從唐代到明清,在進士科試制中,試策一直是傳統的試項,常放在最後考核。完整的策問由兩部分構成——『問』與『對』,而且這兩部分屬於不同的作者,『問』是考官的,『對』是考生的。一句話:策試是封建統治者向知識分子尋求治國之策的一種考試形式。
而申論作為考試科目,始於當代中國。2000年,原國家人事部根據公務員政務的實際需要,在改革公務員作文考試的基礎上形成一項新的筆試科目——申論。十多年來,隨著申論考試的逐步成熟,人們對於申論的認識逐步達成共識。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在2011年申論考試大綱中對申論是這樣定義的:
申論是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
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貫徹執行能力等。
由此可見,申論考試與古代的策試還是有本質區分的,申論不等於策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