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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河北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到,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時間和報名辦法已經確定,所有擬參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錄取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藝術、體育、對口類及單獨招生等)均需在2010年12月1日8時至12月7日18時之間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
-報名信息不確認無效報名登錄前考生需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指定地點索取注冊碼和密碼。遠程網上報名系統12月7日18時關閉。12月9日至13日,考生須持戶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指定地點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等工作。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廣大考生,一定如實填報個人報名信息,按時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及攝像等工作。報名信息一定要由考生本人認真、仔細地校對,並簽字確認,以免報名信息出現錯誤,給參加考試和錄取帶來麻煩。未進行信息確認的報名信息無效。
美術音樂舞蹈全省聯考普通高校招生報考科類有:文史、藝術文、體育文、理工、藝術理、體育理、單獨招生;藝術文、體育文考生可兼報文史專業,藝術理、體育理考生可兼報理工專業。我省美術、音樂(分聲樂、器樂兩項)、舞蹈等三類專業實行全省聯考。
對口招生報考專業類有:旅游類、服裝類、財經類、農林類、畜牧獸醫類、機械類、電子電工類、建築類、計算機類、烹飪類、醫學類、化工類、采礦及安全工程類、學前教育類。在報名時,所有考生均應簽訂『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誠信承諾書』。考生應根據自己所學專業選擇相應的專業類。
外省借讀生回本省報名按規定,在公辦學校(含改制學校)就讀的應屆考生,其常住戶口與所在就讀學校不在同一設區市的,考生應到其常住戶口所在設區市所轄招辦報名(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跨設區市招收的學生除外)。考生確需在就讀所在設區市報名的,須由常住戶口所在設區市學籍管理部門出具同意證明,方可報名。考生報名時應提交戶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證、會考准考證等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由報名點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審查。
社會考生必須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指定地點進行報名,報名時需交驗戶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書等有效證件、證明材料。在經省教育廳核准的民辦學校就讀的社會考生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辦指定地點進行報名;在異地民辦學校就讀的社會考生,因特殊情況確需跨市報名的,須經借讀地設區市級招生辦同意後可以在借讀地報名;市內跨縣是否可以借考,由各設區市級招生辦確定。
在我省定居並具備報名資格的臺灣省考生可在居住地市級招生辦報名;在我省定居並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持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僑居留證』,也在居住地市級招生辦報名。
外省在我省借讀和我省在外省借讀的考生需回戶口所在省報名。
六類特殊考生也須報名按照教育部要求,為加強對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下列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或對口招生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文化課統一考試的考生;參加對口招生全省統一考試的考生;參加保送生等提前單獨招生的考生;報考體育單招(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參加經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批准的院校單獨招生的考生;其他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或備案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