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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按照教育部關於自主選拔錄取(下簡稱『自主招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辦學目標、專業特色和教育教學改革實踐,積極推進『教授選纔』的自主招生模式,著力選拔招收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以及全面發展、綜合素質較高的優秀人纔,特制定2011年自主招生簡章。
學校自主招生的總體思路和原則是:實行『教授選纔』的模式,尊重教授在學校人纔培養中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教授參與學校選纔的積極性,發揮教授在學生考核、評價中的專業優勢。堅持全面發展與特殊專長相結合原則,重點發現和選拔有創新潛質、有學科特長、有濃厚興趣的優秀學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1、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教學工作、紀檢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校辦、教務處、學工處、紀委辦(監察處)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成員。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和有關規定,研究決定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自主考試辦法以及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監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是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及考試工作;招生監察辦公室設在紀委辦(監察處),主要職責是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和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的招生投訴。
3、學校成立招生專家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相關學科帶頭人、專家教授組成,在各學院推薦的基礎上,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並聘任。主要職責是為學校招生工作提供決策諮詢、考核評價具有特殊專長、表現突出的考生,為學校選纔提供科學依據。
二、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總人數佔2011年本科招生總計劃的5%以內,即不超過225人。不預設分省市區計劃,各省市區具體計劃根據考試合格人數和高考上線情況確定。
三、報名條件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根據報考類別的劃分,結合個人實際情況,均可自願選報相應類別。
(一)綜合優秀類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均可報考:
1、省級重點中學(示范高中)且高中三年學習成績綜合排名位於年級同科類學生中的前20%,經所在中學校長推薦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2、中國地質大學(武漢)設立生源基地的中學,經所在中學校長推薦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3、高中階段擔任過主要學生乾部,被市(地)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榮譽稱號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二)特殊專長類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均可報考:
1、對我校某一學科專業有濃厚興趣,自幼酷愛,並進行了較長時間的實踐鑽研活動,熟悉我校該學科專業帶頭人的研究方向,並願意師從修學,確有培養潛質的優秀學生。
2、高中階段獲得省級學科競賽三等獎及以上獎勵,並對參賽學科專業十分愛好,較長期時間有實踐鑽研活動的優秀學生。
3、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證書(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證書的專利除外),或在某學科領域的專業學術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專業論文,並對相應學科專業十分愛好,較長期時間有實踐鑽研活動的優秀學生。
4、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新概念作文大賽決賽一等獎或在公開出版刊物第一作者發表文學作品四篇(含)以上(除詩歌外,每篇不少於2000字),或正式出版小說、詩集者。
5、能熟練運用兩門及以上外語,或進入初中階段後有三年國外生活經歷並具備流利口語,或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復賽優勝獎者。
6、除以上之外的具有其它特長者(藝術、體育特長生除外,可報考藝術、體育類特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