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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器樂類演奏時間為三分鍾以內,曲目自定(可節選),曲目演奏後加試試奏。
(二)聲樂類自選一首歌曲,演唱後加試視唱練耳(五線譜、簡譜自選,五線譜在2個昇、降號以內)。
(三)主持類自備三分鍾以內能體現文學功底及語言表達能力的臺詞,表演後現場回答評委提出的問題。
(四)考生請自帶服裝、樂器、伴奏光盤等演出應用物品,考生嚴禁穿著校服進行測試。
我校只提供鋼琴、低音提琴、豎琴、定音鼓、小軍鼓,提供的樂器僅放置在考場中供考試使用,不安排考生練習使用。考生也可自帶。
我校在聲樂考場提供鋼琴一臺以供伴奏使用;聲樂考場提供音響設備,僅限於播放伴奏用的CD、VCD、DVD光盤,不能播放u盤、mp3及mp4等所攜帶的音頻文件。
五、優惠政策(一)通過我校專業測試並和我校簽約的考生,須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參加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並在同批次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必須填報南開大學為平行志願的第一所學校且按照省招辦的規定做好藝術特長生批次志願的填報,錄取時,可享受不同程度的降分優惠政策,具體降分幅度以與考生簽訂的協議為准。
(二)按照教育部關於高等院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規定,錄取時最低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市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一本線)。 (三)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根據其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在非藝術專業學習。在校期間須無條件參加學生藝術團活動,遵守學生藝術團的各項規定。
六、攜帶用品及相關證件報到時必須帶學生證或身份證(無身份者帶戶口本復印件)。
七、錄取過程中,我校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關於藝術特長生的錄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