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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獲得廣西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認定資格後,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高考志願的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我校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且高考總分(含照顧分)不低於廣西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1.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認定等級為『優秀』的語文或英語類特長考生,若選擇特長科目相關專業可加40分,選擇其他專業可加20分;認定為『良好』的上述考生若選擇特長科目相關專業可加20分,選擇其他專業可加10分。學校根據其加分後的總成績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排序錄取(或退檔)。
2.特長科目為語文的考生可選相關專業為漢語言文學專業、對外漢語專業、新聞傳播學類、哲學(管理哲學)專業、法學專業;特長科目為英語的考生可選相關專業為英語專業、日語專業、泰語專業或越南語專業。
3.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認定資格的小語種(泰語或越南語)特長考生,若選擇泰語專業或越南語專業,學校將結合考生的專業志願及特長安排錄取到上述專業;若選擇其他專業,則不再享受優惠政策。
(二)對於通過自主選拔錄取進我校的考生,經在校學習順利完成學業,符合學校關於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相關規定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免試攻讀本校相應專業碩士研究生。
六、監督機制(一)我校成立『廣西大學自主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學校領導,領導小組成員由校紀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學生工作處、教務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制定和執行《廣西大學招生監察工作實施辦法》。整個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全程接受社會的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771-3237062)。
(二)申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組織推薦工作。如存在弄虛作假申請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申請者相應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聯系方式網址:http://zs.gxu.edu.cn郵箱:zsk@gxu.edu.cn
電話:(0771)3232999傳真:(0771)3234955
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00號廣西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郵編:53000
八、其它若國家或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本簡章由廣西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