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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成都晚報記者杜燦)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內容。成都晚報記者了解到,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也被列入到了大學章程試點的學校中。昨日,成都晚報記者分別采訪了四川大學劉莘教授和西南財經大學發展規劃處的黃韜教授,對於即將起草的大學章程的制定和實施,他們談了各自的看法。
川大:
校長任命制不會改變
『大學章程的核心是把學術權利還給教授,把行政權利和學術權利理順。行政權利為學術權力服務。』四川大學劉莘教授對成都晚報記者說,『推行大學章程後會出現兩個方面的專家:行政管理專家和學術專家。就行政群體而言,不管他以前是做什麼的,不管他在學術上有何成就,都不會再作為考評,而主要看他在行政管理這方面的成績。同樣,學術專家也不會再看他過去的職位,只針對學術成就進行考評。』
劉教授透露,目前的校長任命制度不會因此而改變。
西南財大:
預計明年推出大學章程
西南財大黃韜教授認為,大學章程圍繞著三種權利的劃分:一是學術權利,學術權利是大學學科的共同體,它涉及了學術研究、學術傳播等內容;二是行政權力,它對大學的社會組織、內部成員的安排、校內外關系的維系和運作都有一個權力明細;三是市場權力,市場權力主要來自學生和用人單位對大學的認可選擇。三種權力沒有完全分離,是相互協調的關系。
黃教授透露,西南財大的大學章程正在起草中,現在還是一個框架,估計明年能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