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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省政府日前發出《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今年3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並相應提高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准。
據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廳長歐真志介紹,這次企業最低工資調整,提高幅度適中,全省平均提高18.6%,其中第一類提高18.2%,增加200元;第二類提高19.6%,增加180元;第三類、第四類分別提高17.3%、19.7%,增加140元。
根據《通知》規定,調整後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均為四個檔次,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准,為13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12.5元/小時;第二類標准為110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10.5元/小時;第三類標准為9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9.3元/小時;第四類標准85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8.3元/小時。
目前,深圳最低工資標准為1100元/月,這一標准原本在全國各大城市中排名第二,僅次於上海的月薪1120元,與廣州、杭州等城市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