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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教委下發了2011年中招工作意見,今年中招北京市鼓勵高中取消擇校生制度,不招收擇校生的中學可適當擴招。有關負責人表示,『取消擇校生』將成為中招大趨勢,這意味著『交錢上示范校』的幾率將越來越小。
去年年中,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新聞出版總署等七部委聯合下發了『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規定,公辦高中擇校生比例和收費標准要逐步降低直至全部取消。
據了解,北京市示范性高中普遍存在擇校生制度,並執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原則』。該市教委規定,招收的擇校生分數不低於學校正常錄取分數線20分、擇校生比例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18%、擇校費標准每名學生不超過3萬元。
近幾年擇校生問題引發諸多討論,因為隨著擇校名額的公開和競爭的加劇,擇校生的入校分數已經與正常錄取的學生僅差一兩分,甚至分數相同。但由於擇校名額的存在,這些學生要為一分之差多付出3萬元的學費。一些教育專家指出:擇校名額影響教育公平。去年平谷區率先取消了高中擇校生制度,按照統一分數線錄取學生。
北京市教委在近日下發的2011年中招工作意見中表示:有條件的區縣要積極探索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工作。對於2011年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試點的區縣,在編制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時予以適當照顧。業內人士透露,『適當照顧』的含義就是可以多列一些計劃,適當進行擴招。
記者從部分示范高中獲悉,校長們對該政策似乎並不熱情。一位校長坦言,取消擇校名額對學校來說沒有太大意義。因為現在招收的擇校生成績與正常錄取學生幾乎沒有差別,但同時可以多收取一些費用,用於學校開支,所以校長們並不急於消除擇校。市教委要求,未試點取消擇校的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繼續執行『三限』政策,將擇校生計劃納入招生計劃進行管理,並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擇校生計劃要通過招生簡章向社會公布。
新聞鏈接
今年三類學校可跨區縣招生:一是示范高中可跨區縣招生;二是民辦高中可在全市招生,並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可以不分區縣計劃指標;三是普通高中傳統項目學校招收的文藝、體育、科技特長生以及特色高中改革試驗的項目可在全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