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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相關工作,在今年春節前完成美術類及其他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及合格考生的信息匯總整理,並向招生院校提供相關網上信息查詢。《通知》要求各有關高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應於2011年春節後舉行,3月底前完成。
據悉,《通知》還要求對在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或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及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並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