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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校園安全還缺什麼
編者按學校是孩子們學習生活的地方,校園安全牽扯著每位家長的神經。無論是教育行政部門、學校,還是家長都急切地希望能夠給予孩子最好的成長環境。為了他們的安全,各地政府、學校都采取了一些措施防范學校事故的發生。但非常遺憾的是,校園欺辱、校車事故、校園踩踏、食品中毒、暴力犯罪等重大學生人身傷害事件依然時有發生,嚴重乾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也威脅到學校教育目的的順利達成。問題出在哪兒?我們還應該做些什麼?
備受關注的校園事故為何頻發?2010年,讓許多家長想起來都有些心驚肉跳:福建南平實驗小學重大凶殺案、陝西省鄭縣幼兒園凶殺案……惡性事件的對象是弱小的孩子,讓人一時間難以接受。從2008年汶川地震之後,校園安全便引起了公眾和各級政府的重視,從撥款對校捨進行加固,到各中小學幼兒園配備保安,備受關注的校園為何還是事故頻發?
餘雅風(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副教授)對學校安全的威脅大體可以劃分為四類:學校在維護學校安全方面存在教育和管理上的失職;來自校外的違法與暴力犯罪、不合格乃至假冒偽劣產品、交通肇事等校外安全隱患;來自自然的安全隱患,如地震、海嘯、雷擊、洪水等;來自社會的安全隱患,表現為社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社會丑惡現象、整體社會治安狀況惡化以及價值觀、教育觀、人生觀變化所產生的社會衝突。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學校安全隱患的產生具有復雜性和多樣性,有些是不同原因交互作用產生的,僅靠學校力量難以有效消解,而學校安全又與整個社會的穩定關系重大。
頻發的學校事故雖與經濟迅猛發展中產生的社會矛盾以及學校發展的目標與價值偏向有關,但一個極其重要、卻又被忽視的重要原因則是缺乏學校安全保護的內外協同機制。需要明確並加以強調的是,學校安全不是一個單純的教育問題,也不僅僅是一個治安問題或法律問題。
維護校園安全還缺什麼?北京市為各中小學幼兒園配備催淚劑、鋼叉和防割手套等加強學校師生安全;廣東省東莞市要求在各派出所轄區的中小學,上放學高峰期間,學校路段應該讓學生能夠看到校車……一項接一項措施是否有效?
餘雅風:符合安全標准的建築與設施是學校安全的前提條件,政府應當保證對學校(特別是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經費投入,其中應涵蓋對學校的安全投入,包括硬件投入如符合安全標准的建築與設施、監控設備等以及維護安全的軟投入如安全教師的配備、安全教育課程設置等。如果僅出臺學校建築規范及設施安全標准,所謂規范與標准只能是空中樓閣。例如,關於規范校車的文件發布了不只一個,但對於絕大多數無校車購買力的學校來說很難起到應有的作用,所以各地黑校車、校車超載等現象屢禁不止。
學校安全與社會的治安形勢息息相關,也有賴於政府職能部門的綜合治理,不應僅理解為教育領域內部的事。政府應將學校安全作為工作的重要和長期內容,系統協調消防、衛生防疫、交管、公安等部門承擔起學校的防火、食品衛生與防疫、校車及運行、治安等具體管理職能,聯手、定期、不定期地對校園內外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組織消防、交通、旅游、衛生防疫等部門對學校、學生進行『實戰』預警演習。反思湖南衡南校車墜河事件,如果職能部門積極作為是可以避免的。因此,要強調和明細職能部門的義務和不作為的法律責任,改變各職能部門在學校安全問題上權責不清、相互推諉的現狀。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安全教育作為學校教育的課程內容,並將學校安全作為評價的重要方面,改變以『重點率』、『昇學率』作為學校評價指標的做法。
從當前我國學校安全的整體來看,缺乏政府對學校安全的條件保障、監管以及必要的制度設計。政府承擔著整個社會宏觀管理的公共職能,其中當然包括學校安全的管理職責。依照法律的規定,政府不但應承擔學校安全的物質保障職能,還應承擔學校安全的監管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