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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廣東求職畢業生人數超過60萬。盡管去年畢業生的就業率相對前年較高,但其中有不少走上『先就業,再跳槽』的路子。2010年夏,國內高等教育領域權威調查機構麥可思發布《2010年就業藍皮書》指出,有38%的2009屆大學畢業生在工作半年內離職,其中近九成畢業生是主動離職。
大學畢業生初次就業半年便離職,頗令人糾結。用人單位不高興,招來的新員工,剛上手就離開;社會不滿意,現在的大學生怎麼沒有一點職業忠誠度,想跳就跳;人力資源專家也建議,初次就業,不要急於跳槽,應該多積累職場經驗,有利於未來職業發展。但大學生不這麼想,這個工作不適合我,為什麼要硬橕下去呢?而培養大學生的大學,卻不以為意:當初畢業就業時,我們就建議『先就業,再擇業』,你看,現在不是有這麼多大學生畢業半年之後『擇』到自己願意去的工作嗎?
站在不同角度,確實有不同的視角。但總體而言,畢業之後工作半年就跳槽,對大學生來說,並非好事。其一,用人單位會因擔懮大學生跳槽,而不願意投入培訓成本,於是要求應聘人員一工作就能上手,甚至就將招聘瞄准有經驗的職場人士,減少對大學畢業生的招聘比例,這一方面導致大學教育的職業化,另一方面加劇大學畢業生的就業難;其二,『先就業,再擇業』,提高了大學的初期就業率,但卻讓大學生的職業發展規劃,有了一個並不理想的開端,而從職業發展角度分析,職場的第一份工作,對一個人習得職場經驗十分重要,那些首份工作就一邊工作一邊找工作者,在給用人單位留下不好印象的同時,也可能使自己今後動不動就跳槽、習慣性跳槽。當然,這些跳槽者中,當然不乏根據自己的能力、興趣,結合自己對社會的了解、職場的感知,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工作者。
在筆者看來,這麼高的大學畢業生半年跳槽率,表明大學生在畢業之後半年找到工作的可能性十分之大(佔到近四成),這給大學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啟示是,在進行畢業生就業服務時,要改變傳統的『先擇業,後就業』觀念,同時,改變傳統的統計初次就業率的考核就業的做法,應創造條件,允許並鼓勵大學生畢業之後,花半年甚至一年的時間,去找自己合適的工作。
其實,在國外,大學生在大學畢業之後,花一段時間找工作,而不是在畢業之前就找好工作,而且,社會中介機構在統計一所學校的就業情況時,不是用畢業時的就業數據,而是用畢業半年、一年的就業情況,這使大學生就業『從容不迫』,而不是『急吼吼』。我國教育部門、勞動人事部門和大學,應當根據大學畢業生的就業情況,從對大學教育質量負責、大學生職業生涯發展負責,以及為用人單位招聘人纔提供良好的環境出發,重新梳理大學生就業工作,讓其從急吼吼狀態轉向『從容不迫』、有條不紊。(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