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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7周的寒假結束,今天是長春市中小學開學第一天。為規范各校辦學行為,長春市教育局再次下發通知,要求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認真貫徹執行『八不准』、『七嚴格』、『教師從教五條禁令』和『十條禁令』等各項要求。
長春市教育局要求:小學生在校活動總量不超過6小時,初中生不超過8小時,每天保證1小時體育活動。小學各年級和初中非畢業年級嚴禁上早晚自習,嚴禁佔用學生休息時間、節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組織集體補課、提前上新課。同時要堅持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原則,嚴格控制學生的課外作業量,小學一、二年級各學科和其它年級當天沒有教學任務的學科不得留書面課外作業。嚴禁布置懲罰性作業。根據教學需要留置的課外作業,每天的單科書面課外作業時間,小學三、四年級不超過15分鍾,小學五、六年級和初中各年級不超過20分鍾。凡留置給學生的書面作業,教師均必須提前做。
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頒課程計劃,要開足開齊課程。任何學校不准隨意增加或減少課程門類、難度和課時;不准擅自加快教學進度、提前結束課程和提前復習迎考;保證學生各項活動時間。中小學嚴禁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試,嚴禁以優惠承諾、證書班、競賽班等名義和各種優惠條件拉生源,嚴禁借助民辦教育機構組織考試,不得擅自提前登記、預報和收費。嚴禁強行組織征訂省頒目錄以外的學生用書。
開學前期各學校要建立『五表公開制』、『課程開設達標制』、『等級評價制』、『責任承諾制』、『陽光監督制』、『管理處罰制』等相應制度,並在校園網和各區教育網站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學校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長春市教育局將把以上各項要求納入每年教育督導評估系列進行督導評估。同時,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建立教育過程跟蹤檢查機制,並成立市、區兩級紀檢、督導、基礎教育等相關部門參加的聯合檢查組,對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違反上述要求的單位和個人予以嚴厲查處。
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予以全市通報批評、行政處分,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相應責任。凡是受到行政處分的單位和個人,個人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學校取消當年該校的推薦生指標。民辦學校嚴重違規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民辦學校辦學資格。(記者 閆紀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