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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教二司副司長李天順表示,要加強規范管理分類治理無證辦園,要求各地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在努力擴大資源的同時,對現有的無證辦園進行清理整頓,進行全面排查,加強指導,督促整改。對於那些經過整改達到相應標准的頒發辦園許可證,使幼兒進入正規的幼兒園接受教育。但對於經過整改以後,幼兒的安全、健康仍然不能保障的,要堅決予以取締。
允許整改合格的山寨幼兒園招生,這很能讓民眾歡欣鼓舞,入園難將有大大改觀。當然,山寨幼兒園畢竟是『山寨版』而非『正規軍』,它的法律法規堅守、制度執行難免充滿了變數……
建議
要負起監管責任
教育部允許整改合格的山寨幼兒園招生,很能讓民眾歡欣鼓舞、寄予厚望,民眾孩子的入園難將有大大改觀。但山寨幼兒園畢竟是『山寨版』,不是『正規軍』,它的法律法規堅守、制度執行難免充滿變數,別看一些幼兒園為了實現招生大刀闊斧整改合格,很能讓教育管理部門一審即過,但會不會虎頭蛇尾,或者『前言不搭後語』,都是一個未知數,這正是教育部的『允許』後患。
行政管理法定權責對等,即有多大權力承擔多大責任。教育說話從教育角度就是代表國家說話,有著『出口成章』的大權,有『允許』必須有擔責;而不是對山寨幼兒園整改合格一『允』了之。民眾把孩子送幼兒園是為了接受良好的素質教育,而良好的素質教育需要幼兒園長此以往高水准;不少山寨幼兒園招生時規規矩矩、畢恭畢敬,很讓教育管理部門、社會民眾『心花怒放』,可招生收費套牢生源過後就開始忽悠下去。媒體報道的幼兒園孩子打麻將、玩賭博、撒手不管等,只要孩子平安無事,什麼學前教育、素質教育、知識獲取統統成了明日黃花,結果家長的入園費沒少花,幼兒教育卻換來『白搭』;這樣的『允許』不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嗎?
一般說來,山寨幼兒園有四大隱患,一是承諾不能兌現騙取招生撈錢;二是容易滋生巧立名目亂收費;三是教育質量不能長期保證;四是容易違法亂紀與教育管理部門和家長躲貓貓。對家長而言,喪失的金錢、物質可以掙回來,可浪費孩子的寶貴時光永遠不能回來了;孩子賭不起幼兒園的忽悠,幼兒教育同樣賭不起山寨幼兒園的忽悠。這就需要各級教育管理部門加大對山寨幼兒園的制度化常規監管,加大對孩子的測評力度,保障山寨幼兒園教育質量穩中有昇。(鄭家俠)
擔心
不能一棍子打死
山寨幼兒園之所以大量存在,主要基於兩個方面:其一是說明我國公辦的幼兒園資源嚴重不足,現有資源根本滿足不了廣大幼兒入園、入托需求;其二是幼兒園的『市場』很大,很多年輕的夫婦需要上班、打工,尤其是我國還沒有發展到『專職太太』的程度,一些收入較低的年輕夫婦又需要有人看護自己的孩子,教育孩子,而公辦幼兒園進不去,豪華幼兒園進不起,只能去滿大街尋找那些無證的、價廉的山寨幼兒園。這使得山寨幼兒園應運而生。
山寨幼兒園雖然存在一些資質低的問題以及安全隱患,但是山寨幼兒園也的確解決了不少的入園難問題。既然山寨幼兒園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作為管理者就不能因為一些幼兒園無證辦園,就把山寨幼兒園一棍子打死,把入托、入園難的矛盾轉嫁到社會上來。
山寨幼兒園是公共幼兒園資源嚴重不足的產物,是豪華幼兒園逼迫的結果。作為管理部門,對山寨幼兒園還要進行科學統籌和管理,既要檢查、驗收、發證,將其中部分山寨幼兒園吸收為正規幼兒園,納入日常管理,滿足社會需要,又要進一步加強監管,防止發生任何安全問題。當然,說一千道一萬,最關鍵的問題、最根本的問題還是要加大政府投入,以政府的有效投入來解決入園、入托的公平問題和資源匱乏問題。(舒心萍)
評判
寬容體現教育公平
適齡兒童入園難、入園貴,難的是學前教育未能納入義務教育范疇。一則是幼兒園數量太少,供不應求。二則是公辦幼兒園成了『掛角將軍』,挑不起大梁,給民辦幼兒園趁勢而上留下空間。公辦幼兒園太少,孩子想上好一點的公辦幼兒園,家長們不得不找關系、批條子、交贊助費。
在這種背景下,教育部寬容對待山寨幼兒園,通過對現有無證幼兒園進行清理整頓,對達到相應整改標准的頒發辦園許可證,讓其與公辦幼兒園平起平坐辦學,在主觀上有『救火』成分,在客觀上對山寨幼兒園也是一種公平,有利於條件基本成熟或有望成熟的山寨幼兒園的成長,可以最大限度地開發利用現有的幼教資源。
山寨幼兒園與公辦幼兒園不在一個起跑線上。山寨幼兒園姓民,一般沒有政府投資,沒有分來的吃皇糧的公辦教師,一切都得靠自己。與公辦幼兒園相比,他們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不少欠缺,有的是很嚴重的欠缺。但是山寨幼兒園的這種缺陷是成長中的缺陷,並非不可救藥。有許多經過督促整改,完全能夠脫胎換骨,成長為合格的民辦幼兒園,讓他們充分發揮作用。(張永琪)
延伸
理念轉變的契機
山寨幼兒園無證招生,管理上常常不夠規范,既存在安全方面的隱患,也對正常的辦學秩序產生一定的影響,本質上屬於違規辦學。從以往的公共管理經驗來看,面對此類違規現象,采取『查處』、『取締』等手段都是很自然的。而這次,教育行政部門卻提出了整改轉正的新思路,無疑是個明顯的變化。嚴肅的公共管理更多顯露出了溫情的一面。
當然,我們有理由猜測,這溫情的背後可能有其客觀原因。國家對學前教育的長期投入不足,幼兒教育資源缺乏,『入園難』問題日益顯現。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二五』規劃建議中,也明確提出了『積極發展學前教育』的目標任務。然而要實現這個目標,改變幼兒教育『入園難』現狀,除了政府的大力投入,顯然還需要大量民間資本的介入。允許山寨幼兒園經過整改『轉正』,或許正是出於這樣的現實需要。
從習慣性地『取締』到更加人性化的『整改轉正』,這個變化卻恰恰為公共管理的理念轉變提供了一個契機。山寨幼兒園為什麼會大量存在?很顯然,正是因為有著強大的社會需求。公辦幼兒園資源的不足、高昂的收費,讓許多人尤其是低收入者望而卻步。通過對山寨幼兒園的整頓改造,使其『合法化』,一方面解決了低收入群體的現實需求,對學前教育體系也是一個補充,明顯是個多贏之舉。何樂而不為呢?
推而廣之,社會生活中的許多未獲行政許可的『違規』經營,固然存在利益驅動的因素,然而沒有需要就不會有存在,『違規』背後又何嘗不同樣隱藏著強烈的社會需求呢?所以,嚴肅查處是必要的,然而查處是否必須以一刀切的『取締』方式進行呢?取締維護了制度的嚴肅性,然而取締之後的社會需求如何滿足呢?正視現實,在更多領域的公共管理中融入更多人性化的舉措,自然成為人們最朴素的期待。
允許部分山寨幼兒園『轉正』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從『違規現象』中反思其存在的合理性,進而全面改進公共管理的方式方法,真正轉變觀念以人為本,是管理理念的應有進步。(劉化喜)
■提醒
整改別盯著發證
許可證有很多種,從以往看要辦證並不容易,又是報資料,又是審定,又是交費,而最擔心的是,有的園想辦證,但因為要求高而辦不了,這辦不了證,幼兒園就得關門,在此學習的幼兒就得別奔它處,這不僅是未辦證的幼兒園要受到損失,更多的是幼兒們要增加不小的負擔。
幼兒園辦證是需要的,但是應該根據需要和可能,對於相關的條件不能卡得過死,對於收費標准不能定得過高,尤其是不能光注重外在的條件,更應注重內在的教學水平,著重於安全、健康、環境乾淨,不能因為證而杠倒一批園。
辦證是為了更好地培養下一代,如果無大問題,能辦證的應盡量辦,不能因為某種無礙大局的原因而不給辦,即使有的園一時不符合規定,也未必就要一刀砍,得讓其自行改進,或者作好安排後,再來取消,辦證只是手段,給小孩提供教育場所,讓更多的人上得起幼兒園纔是目的。 (鍾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