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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今日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國家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進展情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張光明表示,2010年,國家研究出臺了四項新的資助政策,教育部會同財政部等部委不斷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進一步提高資助標准,從制度上基本保證了『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上不起學或輟學』。
張光明介紹,近幾年學生資助工作成就顯著。2010年,教育部會同財政部等部委按照《教育規劃綱要》工作部署,不斷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進一步提高資助標准,從制度上基本保證了『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上不起學或輟學』。
張光明稱, 2010年,國家研究出臺了四項新的資助政策:
一是建立了高校國家助學金資助標准動態調整機制。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將高校國家助學金標准由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有效緩解了物價上漲給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帶來的不利影響。
二是建立了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佔20%,平均資助標准為年生均1500元。普通高中國家資助政策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基本健全從小學至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三是進一步擴大了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覆蓋范圍。從2009年秋季開始,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惠及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將中等職業學校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也納入免學費政策范圍,吸引更多學生和社會青年接受職業教育。
四是提高了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准。從2010年秋季開始,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年生均補助標准小學由500元提高到750元,初中由750元提高到1000元,進一步減輕了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的經濟負擔,也幫助這些寄宿生改善了營養狀況。
張光明強調,以上四項政策就是為了《教育規劃綱要》和全教會的精神,是在全教會以後貫徹綱要出臺最迅速、最快的並且最直接涉及到群眾利益的四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