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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要求
一、相關說明
1、目前在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陝西等10省(市)工作且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考生在各學科門類分數線基礎上總分降低5分。
2、目前在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工作且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考生在各學科門類分數線基礎上總分降低10分,政治,外語各降低2分。
3、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各學科門類分數線基礎上總分降低20分,政治,外語各降低5分,業務課各降低10分。
4、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並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志願者,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憑志願者證書可在各學科門類分數線基礎上總分降低10分。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計劃』考生,總分不低於245分,政治、英語不低於30分,專業課不低於60分。
二、復試辦法
1、各學院在達到學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特點及生源和招生計劃制定不低於學校基本要求的本院復試要求。考生須達到報考學院公布的復試要求纔能參加復試。
2、初、復試成績各佔綜合成績的50%。
3、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課筆試、面試、實驗或者調研分析技能測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4、同等學力考生還應加試(筆試)兩門不同於初試科目的本專業本科主乾課程,每個科目滿分100分。各科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綜合成績排名。
5、復試時間:3月18日-31日。具體復試內容時間地點於3月16日後在報考學院網頁查詢。
6、考生須繳納100元復試費,參加復試考生往返路費及食宿費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三、資格審查
1、我校實行復試階段報考資格審查。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進行報考資格核查。
2、同等學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補修六門本科課程的成績單(由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結業生可免除)、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第一作者研究論文原件等相關材料。以上材料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備查。
3、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予復試。
4、對於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