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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蘭州市教育局獲悉,蘭州市將禁止教育規劃預留用地改為他用,新建住宅小區必須按照人口規模5000人設立1所幼兒園、1萬人設立1所小學、3萬人設立1所初中、8萬人設立1所高中和1所職業學校的標准配套建設學校。
據介紹,蘭州市禁止將教育規劃預留用地改為他用,教育用地的替換、變更必須征得教育、規劃和國土部門的同意後,報市政府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准文件,擅自佔用、改變教育建設用地的將由規劃和國土部門依法處置。對於新建住宅小區,按照『誰開發、誰建設』的原則,依據住宅區居住人口規模,配套建設幼兒園和中小學,實行中小學和幼兒園配套建設與小區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建立配套建設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不建、拖建、配建不達標的現象。
(記者衝碑忠通訊員牛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