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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片面追求高昇學率,河北個別初中學校去年拒絕部分學習成績差的初三學生參加中考,一些『差生』提前離校『被畢業』。針對這種違規行為,河北省教育廳今年出臺中考政策要求,初中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
河北省教育廳近日出臺2011年初中畢業與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見,明確要求初中學校不得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不得亂編、亂印、亂訂各種復習資料;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提前預選或讓學生提前畢業離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不得進行各種名目的區域性昇學模擬考試;不允許普通高中學校未經批准自行招收新生,也不允許普通高中學校自行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科性紙筆測試選拔新生。
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將給予全省通報批評,並追究當地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記者齊雷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