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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介紹高考落榜生上本科為名,兩名技校校長伙同他人虛假宣傳,詐騙82名學生,涉案金額300餘萬元。3月23日,省高院二審駁回4被告上訴請求,以詐騙罪分別判處4被告人13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7年4月,時任陝西汽車技術培訓中心校長的王西利代表中心與交大繼續教育學院簽協議,由中心招收200餘名學員。協議中明確規定,招生時要說明辦班性質是學歷教育,不頒發畢業證書。但王西利和合伙人史利鵬卻授意中介虛假宣傳,承諾畢業後頒發西安交大畢業證書並安排就業,還以找關系為由向家長索要2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好處費。之後所收費用被層層瓜分。同年8月,時任陝西省公開技術學校校長的王花成,明知培訓班的性質仍參與招生。
學生報到前,交大繼續教育學院發現對方虛假宣傳終止了合作協議。此後王西利等人將學生先後移至兩處租來的場所,自己聘請老師上課。直至2008年暑假,學生發現受騙後隨即報案。經查,培訓班共招收學生82名,詐騙金額共計300餘萬元。
去年12月,西安市中院以詐騙罪判處王西利、王花成等4人13年至4年不等刑期,並處40萬至8萬元不等罰金。一審判決後,4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訴。省高院審理認為,4人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