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礄口的劉女士昨日纔得知,15歲的兒子煙齡已達一年多,而賣煙給他的就是校外的小副食店。
據劉女士介紹,兒子在礄口區崇仁路第十一中學上初三,前日放學回來,她突然聞到兒子身上有一股煙味,再三盤問,兒子纔說他早在一年多前就開始吸煙了,煙是在學校門前的副食店裡買的,如果買不起整包香煙,老板會將煙拆開,以每根1元的價格賣給學生,不少同學都會在放學後來上一根。
劉女士說,《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商家見利忘義,縱容中學生吸煙,實在不該。
昨日中午,正值放學時間,記者來到第十一中學門前,只見在學校對面的站鄰商業街內有多家副食店,店門前裝有香煙的玻璃櫃上寫著大大的『煙草專賣』字樣,但這些小店都未在明顯的位置標明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
記者觀察發現,有一名穿著校服的學生來到一家『久久副食』,偷偷遞出2元錢,女老板就從櫃臺下拿出一根煙給他。而當記者靠近時,老板馬上將散裝煙藏進櫃臺。不到10分鍾,就有3名學生來此購煙。還有3名男生結伴從店裡買走一包煙,躲到小巷裡,脫掉校服後纔開始吞雲吐霧。
一名來接孩子的家長稱,他兒子也曾吸煙,但老師知道後也只能進行教育,對校外的商家無能為力。
記者隨後向礄口區煙草專賣局反映情況,工作人員稱,這些店鋪是否具有煙草專賣資格尚待核實,對商家向未成年人銷售香煙的事,他們將進行調查取證,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楚天都市報(記者彭一葦黃士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