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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
我是一名中學高級教師,這幾年來有件事讓我和同事們時時心存疑惑,那就是每年上半年市裡組織的『扶貧捐款』。
捐款的名義是幫助困難群眾和下崗職工,按理說應該是個人自願,捐多捐少都是一份心意,如果能幫助那些家庭經濟困難的人,我們是樂意貢獻一點微薄之力的,但實際上,這種捐款完全是硬性攤派。一到四五月份,學校就下發通知,明確要求所有教職工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捐款,捐款數目按照職稱高低有所區別,高級教師捐800元,一級教師捐500元,二級教師捐300元,由學校統一上交到教育局,之後再交到哪裡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三四年來,我們交納的捐款從未得到收據或任何其他憑證。我們了解到,不僅是我所在的高中,全市所有中小學教師都要捐扶貧款,市裡其他事業單位職工也有捐款標准。事業單位中,教師隊伍規模最大,雖然每人幾百元不算太多,但一個市幾千名教師,計算起來,就有數百萬元之巨,這樣一筆款項究竟用在了何處,是否真正到了困難群眾的手中,有多少困難群眾因此受益,上級部門從沒給我們任何說法。而且,有一些教師家庭條件也不寬裕,或是父母年紀大了需要照料,或是妻子下崗,全家人的生活只靠一個人的工資,捐出數百元錢並不容易。
捐款扶貧本來是件好事,可是這種強制攤派、去向不明的捐款,讓好事變了味。我由衷希望有關部門能善待我們的這份心意,將善款的去向公之於眾,在公開、透明的過程中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把好事真正做好。
山東一名普通教師
【編後】組織教師為困難群眾和下崗職工捐款,本是一件好事,既能增強教師的社會責任感和公益心,也可以為弱勢群眾提供援助。然而在行政命令下『被捐款』,且沒有收據也不知去向,這就使好事變了味。更令人擔懮的是,此類捐款如果與個別官員的政績『掛鉤』,受損害的卻是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和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
【畫中有話】如此『預防』『考慮到春季天氣變化大,因此給孩子服藥以預防感冒。』日前,北京市通州區某幼兒園的180個孩子,在沒有感冒的情況下,被園方統一安排吃了2天兒童感冒藥。其間,有孩子出現過敏癥狀,於是家長質疑園方私自用藥。對此,園方解釋說,感冒藥是某基金會捐贈的,安排孩子服藥是為了預防感冒。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任何藥物都可能存在一定副作用,兒童用藥更應該慎之又慎。在感冒前就吃感冒藥,而且還不曾調查孩子的過敏史,幼兒園這樣的做法既不科學也不妥當。防患於未然的想法本身沒錯,商家『免費捐贈感冒藥』也無可厚非,但究竟該如何操作,幼兒園還應諮詢醫生的專業意見,並提前告知家長,相信在采取科學的方法以及保障監護人知情權的情況下,會更有利於幼兒的健康成長。(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