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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近日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實施意見》提出,要建立科學的學校辦學評價機制和考試約束機制,不得用考試成績對學校和教師進行排名,並將從嚴控制考試次數,減輕學生負擔。 在建立科學的學校辦學評價機制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把素質教育實施情況作為評估辦學質量的重點,建立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的教學質量監測制度。不得向學校下達昇學指標,不得用考試成績對學校和教師進行排名,不得以學生考試成績或學校昇學率作為評價、獎懲教師的唯一標准。中小學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嚴格中考、 高考
信息管理,堅決制止對中考、高考成績的各種炒作。
而在建立科學的考試約束機制方面,各地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學校要規范考試科目,從嚴控制考試次數。其中,各年級考試次數分別規定為:小學每學期在期末進行一次學科考試,初中、高中每學期實行期中、期末兩次學科考試。考試命題要科學合理,考試內容不得超出課程標准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提昇考試難度。小學生學業成績評定一律實行等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