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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試報訊(記者徐凡)記者從北京教育考試院獲悉,特長生能否加分要看所獲獎項是否在北京市教委當年規定的加分項目內。
據悉,從2011年中考開始,藝術特長生只有集體項目獲獎纔可享受加分優惠,書法、篆刻、繪畫、工藝美術、攝影、獨唱、獨舞等個人項目獲獎考生,將不再享受中考每科加1分的錄取優惠。今年中招加分政策中,加分項目與去年變化不大。錄取時,市級三好生、經主管部門認定的文藝、體育、科技獲獎考生;歸僑、華僑子女考生、臺灣省籍考生和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每科加1分,總計加5分。
據北京教育考試院中招辦有關負責人解釋,中招辦每年會在4月底編制《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報考指南》,其中附有由市教委公布的『北京市中招文藝、科技、體育特長生推薦項目』,推薦項目內容不固定,會依當年情況有所變更。按規定,只有在市教委推薦的項目范圍內獲獎的考生,纔可獲得文化課每科加1分的鼓勵。
市中招辦還提醒,考生在申請加分時,要看清獲獎時間和年限,以及名次的規定等內容,只要有一項不符合,也不能獲得加分。北京教育考試院要求各區縣和學校嚴格審查考生的加分證明材料,所有享受加分、優先錄取等政策的考生信息均要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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