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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學校體育競賽中使用興奮劑的學生運動員,取消競賽成績和名次,收回獎牌和證書,兩年內禁止參加任何學生體育競賽活動,對性質和後果嚴重者開除其學籍。昨日,湖北省出臺學校體育競賽管理暫行規定。
省教育廳稱,制定學校體育競賽管理暫行規定,主要是為了加強我省學校體育競賽的賽風賽紀建設,規范學校體育競賽秩序,完善體育競賽的監督與管理,淨化學校體育競賽環境。
據介紹,教育行政部門承擔學生運動員資格審查的領導責任,在報名與資格審查時就要把好關。在體育競賽中違反《競賽規程》規定,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經競賽資格審查或紀律監督機構查實,參照《全國學生體育競賽紀律處罰規定》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集體項目取消三年內參加全省該項目學校競賽活動的資格,個人項目取消兩年內參加該項目學校體育競賽的資格。替賽和被替賽的學生兩年內不得申報等級運動員。教師(教練員)兩年內不得擔任執場教練員。
省教育廳還稱,嚴禁在任何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
在學校體育競賽和活動中使用興奮劑的,由主管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凡在學校體育競賽中使用興奮劑的學生運動員,取消競賽成績和名次,收回獎牌和證書,兩年內禁止參加任何學生體育競賽活動,禁止參加由中國大學生體協和中國中學生體協主辦和批准的比賽。對性質和後果嚴重者開出其學籍。(記者屈建成通訊員梁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