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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2011年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查報名時間為4月8日至4月12日,學業考試報名時間為5月8日至5月12日,逾期不再辦理。
報名參加學業考試的考生須注意:
2011年5月12日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含藍印戶口)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本市學校就讀的,在學籍校報名;在外省市學校就讀並要求回津昇學的,須持本人戶口簿和學籍證明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2011年5月12日前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含藍印戶口),且已在本市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經就讀學校所在區縣中招辦審核同意後,以非本市考生身份報名參加學業考試。如在津繼續昇學,只能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凡持有效的《天津市引進人纔居住證》的人員,在津工作期間,其子女為本市或外省市應屆初中畢業生,需在本市申請報考高級中等學校的,應到學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初審手續,經持證人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交市人事局復核。經復核同意後,到學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已在本市就讀的臺灣學生報考,須持天津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在津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在就讀的初中學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參加學業考查的考生須注意:
在本市就讀的2009級(即八年級)學生和在2010年本市初中地理、生物學業考查中缺考的2008級(即九年級)學生,在學籍校辦理參加生物、地理學科學業考查的報名手續;在本市就讀的2008級(即九年級)學生,在學籍校辦理參加思想品德、歷史學科學業考查的報名手續。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含藍印戶口),尚在外地就讀,需回本市昇學的八年級和九年級學生,到戶籍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參加地理、生物、思想品德、歷史相應學科學業考查的報名手續。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可到其戶籍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學業考查時間為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