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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4月13日電據教育部網站消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日前印發《工程博士專業學位設置方案》,通過設置工程博士專業學位,該學位由高等學校授予,招生對象一般應已獲得碩士學位,並具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
方案明確,工程博士專業學位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Engineering』,英文縮寫為D.Eng。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由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與企業聯合培養,學位由高等學校授予。
方案規定了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的招生對象:一般應已獲得碩士學位,並具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此外,工程博士的學位論文工作應與解決重大工程技術問題、實現企業技術進步和推動產業昇級緊密結合,學位論文能反映學位申請者的貢獻及創造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