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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類用人單位在招工招聘體檢時禁查乙肝項目。市人力社保局昨天轉發了人保部等三部委《關於切實貫徹就業體檢中乙肝項目檢測規定的通知》,即日起將開展專項檢查。
目前,正值勞動者特別是應屆高校畢業生求職簽約的高峰,侵害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合法就業權利的現象仍有發生,部分用人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仍通過多種借口檢測求職者的乙肝項目。
該《通知》要求各區縣人保部門要指導督促各類用人單位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加強對人力資源市場中用人單位招工招聘活動的日常監管。公務員招錄體檢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禁止乙肝項目檢測,肝髒生化檢查上限輕度異常的也可算體檢合格等;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體檢中,除衛生部核准並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禁止企業在就業體檢中采取任何形式要求求職者接受乙肝項目檢測,對企業違規行為,一經舉報查實,要依法處理。
(記者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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