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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甘肅省高校的教師人數和學校領導人數將根據學生人數按一定的比例來確定,本科院校教學人員編制不低於基本編制總數的60%。日前,由甘肅省編辦、省教育廳等部門制定的《甘肅省高等學校機構編制標准(試行)》正式出臺並實施。
該《標准》規定,高等學校的基本編制以標准學生數為基本參數,按一定的生師比(即標准學生數與教學人員編制之比)和人員編制結構比例核定。本科學校的生師比例:體育、藝術類學校為11:1;醫學、外語類學校為16:1;綜合、師范、民族、理工、財經政法、農林類學校為18:1。本科學校的人員編制結構比例:教學人員編制不低於基本編制總數的60%;教學輔助人員編制不超過基本編制總數的20%;黨政管理人員編制不超過基本編制總數的20%。(記者衝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