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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江蘇正式出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見,對許多考生和家長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說明。2011年江蘇省文科類、理科類各批次均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即在每個批次設置了平行院校志願、征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
文科類、理科類提前錄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報的平行院校志願均包含A、B、C 3所院校,專科批次平行院校志願包含A、B、C、D、E 5所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願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平行院校志願(含藝術類傳統志願)。考生在獲知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以及符合各階段填報志願要求的各分數段考生人數、各批次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僅限第一階段填報批次)和填報志願資格線後,在省教育考試院專設的網站分兩個階段網上填報志願:第一階段填報志願工作於6月27日至7月2日進行。填報文科類或理科類提前錄取本專科院校(含軍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等);體育類或藝術類提前錄取的公辦本科、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文科類或理科類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願。其中,藝術類提前錄取公辦本科第1小批志願的填報時間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確認。
第二階段填報志願工作於7月28日至8月1日進行。凡未被第一階段各批次高校錄取且達到第二階段填報志願資格線的考生,可填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辦本科、獨立學院本科等)、高職(專科)院校以及體育類或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志願。
征求(平行)院校志願。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省教育考試院將及時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及人數。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自行上網填報征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可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願。考生填報平行院校志願和征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必須按市、縣(市、區)招辦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親筆進行確認,未經確認的志願信息一律無效[第二階段征求(平行)院校志願不需要現場確認]。考生填報的志願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