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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日前,教育部等七部門下發了《關於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嚴格落實中職教育收費、資助和免收學費等政策規定,未經批准,中職教育不得收取除學費、住宿費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意見提出,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著眼教育公平,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積極推進源頭治理。
意見要求,以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資金和中職助學金、免學費補助資金為重點,加強對教育經費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教育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嚴格落實政府對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責任,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予以優先保障。繼續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逐步提高經費保障水平,規范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意見強調,各級學校主管部門和有關中職學校要加強學籍管理,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真實可靠;嚴格落實中職教育收費、資助和免收學費等政策規定,未經批准,中職教育不得收取除學費、住宿費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加強對涉及教育事業的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中職助學金、免學費資金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審計,推進審計結果公開。
據悉,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將適時通報2010年專項督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並繼續組織對部分省(區、市)治理工作開展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