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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中學生,不用再為讀不起書犯難。羊城晚報記者26日從廣東省教育廳獲悉,廣東已建立了國家資助制度,每年每人可獲1500元國家助學金。
近日廣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廣東省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根據意見,廣東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由中央、省和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按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10%確定。
國家資助制度規定,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學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學生,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1500元,按學年發放。資助對象每學年評審一次。
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在每年9月開學時到學校領取並填寫《廣東省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各學校對申請表進行評審,按市、縣(區)教育、財政部門下達的國家助學金資助名額提出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步名單,並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名單即確定為該學年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
『該國家助學金是2010年啟動的,但現在申報的是第一批助學金!』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向羊城晚報記者解釋,去年底國家規定下來後,未來得及補評2010年度的,現在申報補發的就是這一批次。『2011年的要到今年9月份開始申報。』夏楊、粵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