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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我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諮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校代碼:12719
五、辦學地址:天津市北辰區西堤頭、天津市河西區九連山路11號
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專學歷)。目前,學院教育用地671畝,建築面積25.4萬平方米,固定資產4億;現有專任教師501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32人,博士及研究生學歷的教師134人。學院在校大學生8000多人,教學設有十個系部,開設各類專業35個。
第二章 招生機構第四條學院設有普通高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學院設有高職招生辦公室(此後簡稱招辦),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第六條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1年面向全國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七條高職收費標准:普通專業5000-5500元/年,住宿費:600元/年。各專業收費標准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和學院下發的2011年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本年度學費標准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准為准。
第八條錄取以志願優先為原則,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願報考的考生,第一志願報考的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纔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次類推。
第九條專業志願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條對政策照顧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照顧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一條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乾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英語、數學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二條對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基礎,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准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學院各招生專業公共外語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五條學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後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附則第十六條諮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www.tjbhzy.net.cn
e-mail:bzxy@sina.com
電話:022-88254113 88251843 88254097
郵編:300221
招生辦公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區梅江道九連山路11號
學院主院區地址:天津市北辰區西堤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