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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校代碼:14021
五、學校地址:天津經濟開發區西區南大街175號
天津市河北區宙緯路15號(招生辦公室)
六、學院基本概況: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具有生物技術及現代醫藥特色的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畢業後頒發雙證:高等職業學院專科學歷證書和經考試合格者獲取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三條: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設有普通高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設有高職招生辦公室(此後簡稱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五條: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1年面向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並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不同渠道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校招生領導小組同意,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對生源好、志願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分省招生計劃詳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11年高考報考指南。
第六條:高職收費標准:普通專業5000元/生· 年,住宿費:800元/生·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