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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聯合大學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為具體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2011年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進一步提高生源質量,依法維護學校和考生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河北聯合大學(原河北理工大學、華北煤炭醫學院),英文名稱:Hebei United University。校址:河北省唐山市新華西道46號(本科);河北唐山遷安市燕山大路5096號(專科於河北聯合大學遷安學院就讀);河北省秦皇島市燕山大街400號(涉醫類專科於河北聯合大學秦皇島學院就讀)。
第三條學校隸屬河北省教育廳,是省屬重點骨乾大學。學校是一所以工、醫為主,理、經、管、文、法、藝術多學科協調發展,具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專科教育、留學生教育、繼續教育等多種辦學層次和類型的綜合性大學。學校為博士立項建設單位,現有75個本科專業,122個碩士學位授權點,並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工作的監察,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第三章錄取原則
第六條 學校錄取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七條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按平行志願政策錄取;對於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錄取院校志願中第一志願為河北聯合大學的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依次考慮其它志願的考生。
第八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一般不超過120%,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考生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我校調劑到其它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參考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江蘇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錄取規則,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內容為准。
第九條 學校對符合省照顧條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依據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相關政策執行。即提檔及分專業時,我校承認符合政策的加分。
第四章考生類別、各專業錄取要求、學費及學歷證書
第十條 2011年我校招生對象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一條 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基礎課程學完後按『志願+考核』的原則進行專業分流。建築學專業的考生要求有美術基礎,入學後進行加試,不合格者,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調整。護理學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口腔醫學專業不招收慣用左手的考生。
第十二條 除特別注明外,我校各專業對外語語種及男女比例沒有要求,但由於小語種考生在入學後難以為其安排外語教學,故希望非英語語種考生亦有較好的英語基礎。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原則上英語成績要在110分以上。
第十三條 各專業對考生的身體狀況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准。
第十四條 2011年我校在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要求詳見各省招辦公布的我校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我校各專業學費按照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財政廳和河北省教育廳核准的標准收取。即藝術類本科專業學費6000元/年;熱門本科專業學費4500元/年;其它本科專業學費3500元/年;專科專業學費5000元/年。住宿費標准為500元/年/人、600元/年/人、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第十六條 學校對達到畢業要求的本、專科學生頒發河北聯合大學本、專科畢業證書;對達到學士學位要求的學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條 各省錄取結束後,招生就業處將及時通過我校校園網公布錄取結果,最終結果以各省招辦公布的錄取結果為准。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對所有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對弄虛作假者學校有權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河北聯合大學招生就業處。
網址:http://www.heuu.edu.cn
E- mail: zsb@heuu.edu.cn
聯系電話:0315-259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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